美女網友“心情不好”相約酒吧“談談心”
  這一談,就談走了8萬多
  鄭東新區一酒吧,通過招攬酒托女帶顧客消費,或引誘、諷刺、強迫,短短23天從68名男子手中榨取50多萬元。
  同時,警方抓獲的31名嫌疑人中,11名酒托女最小的才20歲,每個女孩都配有“托頭”、“鍵盤手”及“打手”,三四人一組,效率奇高。
  目前,這個以“托頭”周歡慶為首的團夥已判刑,酒吧老闆柴某等人在逃。 鄭州晚報記者 劉凌智 通訊員 張琨琰 袁普
  男子因女網友“心情不好”,酒吧刷卡8萬多元
  去年3月,市民張慶在陳寨上網時認識了名為莎莎的女子,雙方QQ聊天后互留電話號碼。4月2日18時許,莎莎稱心情不好,約張慶到鄭東新區地坤街與地德街交叉口見面。兩人碰面後進入附近一家名為“798尚映倉”的小酒吧,莎莎沒點單直接說:“簡單喝點東西就行。”
  隨後,服務員端上一壺紅酒、一盤水果和一盤瓜子,共650元。張慶拉不下麵子,拿出500元現金,並用銀行卡刷了150元。兩人聊了一會兒,莎莎又點了一壺紅酒,張慶刷卡700元;後因“心情不好”,莎莎又點兩壺紅酒,張慶刷卡2700元……其間,張慶多次表示想要離開,均被莎莎以各種理由攔下。最後,張慶喝多,刷卡後把銀行卡放在了桌子上……
  4月3日凌晨1點多,莎莎把張慶送上出租車,清醒後查看短信提醒,張慶在酒吧共消費80630元,加上500元現金,一共是81130元。
  不付賬?酒托女言語刺激,保安拳腳相加
  啥酒這麼貴?曾在該酒吧當服務員的小趙說,酒吧設有ABCD四種套餐,均是紅酒、果盤、小吃等組合,價格從498元到798元不等,“除了小吃不能造假,所有紅酒都勾兌了雪碧或可樂,紅酒是進價20塊錢的長城乾紅”。
  套餐上了就不能退,有現金付現金,沒現金刷卡,實在沒錢就挨一頓打,“很多被騙的男客人礙於面子,都會吃下啞巴虧。”小趙透露,酒吧內除了客人以外,其他都是“自己人”。
  酒托女會以“你是不是男人”或“跟女孩出來還這麼小氣”等言語刺激客人消費,實在不行就由保安出面威脅。騙局如被識破,酒托女就會拿出銀行卡和服務員演戲,“還差多少錢?剩下的我來付”。
  單子上做著特殊標誌,分賬時“托頭”各自憑消費單上的標註領錢。
  23天,至少68名男子在酒吧被騙消費50萬元
  酒托女“諾諾”相貌姣好,身材窈窕,為酒吧和自己的“托頭”賺了不少錢。據諾諾供述,剛來酒吧時,鍵盤手就把她們的QQ及微信密碼要走,通過搖一搖等尋找目標,聊得差不多就把對方電話號碼給她們。“和顧客見面任務就是勾引,帶顧客到酒吧喝酒,喝得越多,提成越多。我們酒吧人員分三個主要部分,酒托女、服務員和保安,每個保安都會罩兩三個酒托女。”
  賺到的錢,老闆提30%,鍵盤手35%,酒托女25%,剩下的10%歸“托頭”,“我們都是老鄉找老鄉,有的還是親戚或是夫妻,所以利益分配上一直沒有過多矛盾”。
  就這樣,酒吧從3月18日開業,到4月11日被警方“一窩端”,最少有68名男子來此消費,光POS機顯示的消費額度就達到了50萬元。
  酒托案涉及詐騙罪、搶劫罪等多項罪名
  據高新區檢察院檢察官王娜介紹,由於受害人多是路過鄭州,且覺得丟臉,目前能夠認定的被害人人數為68人,認定的詐騙金額為297087元。
  王娜說,周歡慶等人組成多個酒托小組,從上到下分工明確,形成一個完整的詐騙體系。這些酒托利用酒托女誘騙男性顧客上鉤,用以次充好的紅酒騙取顧客錢財,該行為已經構成詐騙罪。
  但需註意的是,酒托案件在現實情況中異常複雜,經常會觸犯多個罪名,例如消費者事先不知道酒水價格,結賬時因價錢過高而拒絕消費,此時酒托方以言辭威脅或暴力手段強行交易,迫使消費者支付高價賬單,則有可能構成強迫交易罪;根據《兩搶意見》規定,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以交易為幌子,採用脅迫、暴力手段,迫使對方交出超出合理費用的錢財,就構成搶劫罪。而因顧客沒錢支付,以威脅手段要求對方限時清償,有可能構成敲詐勒索罪。
  (原標題:美女網友“心情不好”相約酒吧“談談心”這一談,就談走了8萬多 鄭東新區一酒吧,開業23天,榨取至少68名男客50萬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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